2016年3月,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嬰幼兒配方乳粉199批次,抽樣檢驗項目合格的樣品196批次,不合格樣品3批次,占1.5%。其中,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、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樣品2批次;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、不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樣品1批次。
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、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樣品2批次,涉及的標稱生產企業(yè)、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:加比力(湖南)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超級優(yōu)盾嬰兒配方奶粉(1)中氯的檢出值為8mg/100kJ,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12—38mg/100kJ,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值下限低4mg/100kJ。吉林省的敦化美麗健乳業(yè)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貴族幼兒配方奶粉中錳的檢出值為1.11μg/100kJ,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1.2—24.0μg/100kJ,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值下限低0.09μg/100kJ。
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但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、不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樣品1批次,涉及的標稱生產企業(yè)、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:黑龍江匯昌貝滋特乳業(yè)有限公司生產的幼兒配方奶粉(3段)中亞油酸的檢出值為0.12g/100kJ,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0.07—0.33g/100kJ,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要求為≥0.16g/100kJ,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要求低0.04g/100kJ。
對上述檢出不合格樣品的生產企業(yè),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均在第一時間通知吉林、黑龍江、湖南省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的規(guī)定,責令生產企業(yè)及時采取停止銷售、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,徹查問題原因,全面整改,并對相關企業(yè)依法進行調查處理。有關省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于2016年5月30日前將整改情況向社會公布,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。
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的合格樣品196批次,詳見通告附件。
- 對癥檢查,查必要項目,提供規(guī)范檢查結果,拒絕虛假結果
- 對癥施術,做必要治療,采用規(guī)范治療手段,拒絕過度治療
- 對癥開方,用必要藥品,實施規(guī)范用藥標準,拒絕盲目用藥
- 明確定價,做惠民醫(yī)療,推行國家規(guī)范價格,拒絕高價醫(yī)療
- 崇尚醫(yī)德,以卓越服務,執(zhí)行規(guī)范服務流程,拒絕天理漠視